XX县“互助五兴”爱心超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讨论稿)
为进一步整合帮扶资源,有效发挥捐赠物资的激励作用,最大限度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坚持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村规民约为依据,通过正向的积分奖励机制,让“爱心互助、心存感恩,励志脱贫、勤劳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引导村民互助友爱、积极向上、奉献爱心、关心支持村级事务发展,促进“互助五兴”工作落实、落地,积极推行“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环境提振精气神、全民共建美丽乡村”的模式,全力助推我县乡村振兴。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的建立是以村(社区)为依托,借助社会大家庭的力量,搭建起长期关爱、扶助弱势群体的平台。村(居)民通过参加“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管理,完成所规定的事项且任务达到标准获得积分后,到“互助五兴”爱心超市兑换物品的工作机制。本工作旨在充分调动村民参加村级事务管理和各类社会群体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将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引导非贫困户和贫困户共同参与乡村振兴,为创建文明乡风、建设美丽乡村夯实基础。
二、工作安排
全县“互助五兴”爱心超市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全面覆盖的原则,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试点建设(9月3日至9月30日)。在各乡镇先行试点建立村级“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示范店,辐射和带动整体推进。
第二阶段,全面完成(10月1日-12月31日)。总结推广试点模式和经验,力争全县所有村(社区)“互助五兴爱心超市”全覆盖。
三、实施内容
(一)建设方式
按照“有牌子、有房子、有货架、有物品、有制度、有台账、有标价、有专人管理”实现“八有”的标准。
1、平台升级。本着“布局合理,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在现有农村综合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升级完善,整合电商平台、邮政代办服务、快递等功能,设置“互助五兴”爱心超市布局。
2、有偿代管。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的区域选择有资质、有爱心、懂经营、会管理的电商服务站或代销点签订代管协议,实行动态管理。
(二)物资筹集
1、后盾单位帮扶。由精准扶贫后盾单位出资。
2、社会人士捐赠。民政、慈善部门和乡镇、村(社区)接受爱心人士和企业捐赠。
3、村级集体经济补充。对帮扶及捐赠的物资不足的奖励积分,可由村级集体经济进行补充。
(三)服务对象
全体村(居)民。
(四)管理机构
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大学生村主干具体负责“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的管理运营、爱心积分卡管理发放和积分的工作,同时确定1名监督员和管理员。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制定捐赠物品登记台账、积分卡积分兑换管理办法等,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进出有序,安全可靠。
(五)积分获得
要以调动村(居)民积极性为原则,制定简便易行的积分管理制度。爱心积分要结合实际每个月确认、兑付一次。具体由村(居)民向“互助五兴”小组长申报,“互助五兴”小组长初审,在“主题党日”或者村权监督月例会上由“两委”会议复核,在村务公开栏及各组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在集中发放“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积分券”。
(六)物品兑换
村(居)民持“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积分券,按照1分=1元的标准和规定,在“互助五兴”爱心超市兑换相应的积分物品。
四、职责分工
1.县委组织部负责出台全县“互助五兴”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牵头指导示范点建设。
2.县扶贫办负责牵头指导开展“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积分奖励活动协调对接工作,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
3.县民政局负责指导规范“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积分卡和积分券样式,指导“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的筹建和后期监管工作。
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村集体经济资金拨付补充,进行监管。
5.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协调引导爱心人士积极参与爱心捐助和志愿服务工作和宣传工作。
6.县驻村办负责协调各精准扶贫后盾单位参与“互助五兴”爱心超市建设和帮扶工作。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各类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引导和动员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向“互助五兴”爱心超市捐款捐物。
8.县红十字会、县工商联负责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向“互助五兴”爱心超市捐款捐物,并组织每年开展一次慈善大会,对爱心单位、个人进行表彰。
9.县财政局负责为“爱心企业”提供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接收单位主动配合。
10.县税务局负责为“爱心企业”提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11.县供销联社统一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并开具公益事业捐赠收据,捐赠资金分配由“互助五兴”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研究。
12.扶贫后盾单位负责支持“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积分奖励活动,积极整合资源。转变慰问式帮扶方式,将到户帮扶慰问资金整合到村(社区),用于“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积分兑换,避免群众“等靠要”思想,激发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全县“互助五兴”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成立县“互助五兴”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杨旭东担任组长,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县驻村办、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红十字会、县工商联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乡镇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爱心超市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
(二)强化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宣传,结合“互助五兴”工作,积极动员、全力参与、量力而行,发挥各自职能,组织和动员机关干部和社会力量,开展献爱心活动,全力保障“互助五兴”爱心超市按期建成运营。
(三)总结完善。要在试点建设的基础上,总结和推广“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硬件建设、物品募集、日常运营、规范管理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创新做法,引导“互助五兴爱心超市”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援助日常化。
(四)严格监管。“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的一切慈善行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相关规定,做到程序合理、手续完备,受赠合法,防止私分、侵占、挪用现象,要加强和注重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受赠款物使用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互助五兴”爱心超市扶贫扶志、引领风尚、弘扬正气的作用。
附件:1.“互助五兴”爱心超市兑换细则(供参考)
2.“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积分标准(供参考)
3.“互助五兴”爱心超市运行制度(供参考)
附件1
XX村“互助五兴”爱心超市兑换细则
(供参考)
一、目的意义
“互助五兴”爱心超市本着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村规民约为依据,建立“以奖代补、多劳多得”的正向奖励机,引导本村村民互助友爱、积极向上、奉献爱心、关心支持村级事务发展,通过积分兑换实物的方式,将各组织(包括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和社会爱心人士定向捐赠到村的各类物资,公开、公平、公正发放到群众手中的一个平台,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效果。
二、积分形成
全体村(居)民通过支持本村(社区)村级事务,完成村(社区)规定的事项且达到相关标准后获得积分,按照1分=1元的标准,在“互助五兴”爱心超市兑换相应的积分物品,兑换后余额可以结转,累计使用,但不兑换现金。
三、积分载体
爱心积分的载体是“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积分券,积分券自行编号管理。为了便于商品兑换,共设置5分、10分、20分、50分、100分5种面额。
四、积分兑换规则
1.《爱心超市积分标准》分为5大类,每次奖励的分值最低为5分,面向全体村(居)民。
2.积分总额控制。根据“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的实际运营情况,对积分总额进行控制。
3.工作时效和程序。爱心积分原则上每个月确认、兑付一次,每月月底前必须发放到户。具体由村(居)民向“互助五兴”小组长申报,“互助五兴”小组长初审,在“主题党日”或者村权监督月例会上由“两委”会议复核,在村务公开栏及各组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在集中发放“爱心超市积分券”。
4.兑换程序和注意事项。村(居)民持积分券在“互助五兴”爱心超市进行兑换,对于丢失的积分券,发券方不予补发;积分券在本年度有效,逾期作废。在兑换过程中,选择物品或服务价格超出积分券面值时可用现金补齐,不足时可以选择其他物品或服务补齐,积分券不兑换现金、不找零。
5.积分券管理。积分券编号管理,由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村(社区)支书、村(社区)主任、大学生村主干签字,盖两委印章,安排专人进行收发登记,并做好积分兑换台账;同时安排专人至少每个月对账一次,发生的账务及时报账。
6.积分兑换资料留存。应妥善保存用于积分认定必要的佐证资料,开会评议的过程资料,并确保文字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
五、注意事项
1.要保证积分兑换的时效性及便利性。“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积分券必须在规定的评定周期内发放到户,每月月底前必须完成当月的积分券发放,严禁拖延。“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物品需本人领取,如行动不便,可代领,送物上门。
2.要加强对积分券的安全管理。要把“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积分券安全运行放在首位,对积分券的产生、兑换要经常性开展检查,对于发现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严查到底,绝不姑息。
3.积极总结不断改进。村(居)两委、驻村扶贫工作队、大学生村主干要主动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法,促进积分兑换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4.若积分项目若未涉及,可召开村(居)两委会议讨论,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决定或参照村规民约执行。
5.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2
“互助五兴”爱心超市积分标准(供参考) | ||||
类别 | 项目 | 单次 | 总额 | 评判标准 |
分值 | 每年 | |||
学习互助类 | 积极参加行业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掌握一门实用技术 | 10 | 100 | 结业证 |
重视教育,在每学期期末考试中,家庭学生获得学校荣誉或奖状(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 | 10 | - | 荣誉证书 | |
子女考上省级重点中学及二本以上大学的 | 100-200 | - | 录取通知书 | |
…… | ||||
生产互助类 | 创办、领办、参与致富项目 | 50 | 100 | 营业执照 |
…… | ||||
乡风互助类 | 积极参与群众性健康文体活动并取得荣誉 | 20-100 | - | 荣誉证书 |
在关键时刻为集体或他人做出特殊贡献(如见义勇为、保护集体财产等) | 100-500 | - | 会议商定 | |
积极配合扶贫工作队工作和各类检查调查,不隐瞒、不造假、不乱说 | 20 | - | 扶贫工作队 | |
孝敬赡养父母,严格管教子女,家庭和睦,不发生家庭暴力,被评为“文明家庭”“道德模范”“XX乡贤”等 | 10 | - | 荣誉证书 | |
…… | ||||
邻里互助类 | 诚实守信,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不搬弄是非,不造谣生事,被评为“星级农户”等 | 10 | - | 荣誉证书 |
…… | ||||
绿色互助类 | 爱护公共卫生和村容村貌,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排、柴草不乱放,不乱搭乱建,被评为“星级农户”等 | 10 | - | 荣誉证书 |
…… | ||||
注:各村要结合实际,主动研究奖励积分标准,量力而行。若积分项目若未涉及,可由村(居)两委召开会议讨论,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决定或参照村规民约执行。 |
附件3
XX村“互助五兴”爱心超市运行制度
(供参考)
一、物资来源
1.资金捐赠:对帮扶部门或社会捐赠的资金登记入账,并根据村民日常生活需求,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为超市配备货品。
2.物品捐赠:接收机关单位、帮扶干部以及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捐赠的粮油、食品、衣物、电器、书本、家具等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统一入库,进入超市。
3.救助物资:接收民政部门、红十字会等救助、捐赠的物资,统一进入超市。
4.村集体经济购买物资:对捐赠物资不足的奖励积分,村集体经济进行补充。
二、定期开放制度
超市定期开放,每月25日兑换领取物资(节假日除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开放时间:早上9:00——11:30
下午2:00—— 5:30
三、工作人员职责
召开村(居)两委会议明确大学生村主干为超市管理员,村纪检专干为超市监督员。
超市管理员职责:
1、对超市物品进行分类、估价(积分)、粘贴积分标签;
2、审核“互助五兴”爱心积分卡,严格按照积分兑换物资;
3、做好登记工作,做到准确无误,不错不漏,字迹清楚,登记规范。
4、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下班时加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
5、严防火警和盗窃事故发生。
超市监督员职责:
1、每月对发放的物资进行公示。
2、超市物品每个月清点一次,确保账实相符,并定期公布款物的接收和发放的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3、对物品质量的检查,尤其是食品保质期,严禁将过期或有损坏的物品发放给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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