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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社会调查报告(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精选多篇)

时间:2025-01-05 07:26:09
寒假社会调查报告(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精选多篇)[本文共17317字]

第一篇:寒假社会调查报告范文(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

近年来,农民工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作为一名土木工程系的大学生,我对这个问题一直都很关注。正好借着这次在寒假往返的列车上近100个小时的时间里,接触了很多民工,在与他们的谈话中,我进一步了解到他们的不易与艰辛!

调查地点:寒假往返的列车上

调查时间:寒假期间

调查方法:访谈(与近20个民工的谈话,聊天中对民工生活有了大体的了解)

在文中我将对如下两个问题进行阐述并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许多民工一年的辛苦钱打了水漂,家里的生活没了着落。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攻打的民工劳动强度大,劳动和生活条件差。而建筑工程又流动性比较大,有关部门管理相对困难,许多民工工资被拖欠和克扣。这个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拖欠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广大农民工对建筑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没有他们的付出,取得今天的建设成果是不可想象的,我想,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管什么原因都不应该,尤其是一些包工头恶意拖欠,行为特别恶劣,令人气愤。

是什么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事件屡见不鲜呢?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建筑市场不规范。有的建筑队为了揽工程垫姿施工;而垫姿款也有可能是贷款来的,一旦发生资金短缺,很容易拖欠劳动者工资,损害民工权益。有的工程层层转包,加上监管不利,很容易发生“包工头“卷款逃逸,让辛辛苦苦一年的民工们血本无归。

我认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或被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据不补发的,要与有关部门一起帮助农民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姿的施工企业,依法给予制裁和惩处,作为不良记入企业信用挡案;性质恶劣的资质年检时按不合格处理,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筑单位拖欠企业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防地产企业施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准许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鉴中予以处理。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将制定建筑用户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将农民权益写在条款上,对他们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

(二)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民工哪里得知,民工权益保障问题严重,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有些民工怕上当受骗不敢外出务工,有些为了讨要工钱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用绑架,暴力,跳楼,自杀等非正常手段解决,有些看别人靠非法手段聚敛财富相安无事,就放纵自己偷盗,抢劫,绑架,坑蒙拐骗等非法手段寻求生存生活,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是什么原因造成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呢?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过我对着方面的查询与调查,总结出以下四点主要原因。

一, 现有法律对侵权者处罚太轻

社会实践调查中我发现一个怪现象,企业用人单位老板有意和民工不签合同,以便侵害民工权益在发生伤残赔偿是推脱责任逃避法律制裁,有些用人单位即便签了合同,大都是一企业老板自身利益为重,不考虑民工权益的霸权合同,民工一旦提出签订合同按法律享受权益时,往往遭到解雇开除。在我国人多岗少就业严峻的情况下,民工为了生存生活只能忍辱负重,任人宰割,民工给笔者算了一笔帐令人吃惊,按法律用人单位每年最少克扣侵占民工工资在5000元以上,有些老板动用暴力,黑社会等手段撒赖或卷款一跑,民工一年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就付之东流,连吃饭回家成问题。一位民工以他600来人的单位为例,企业通过罚款不给加班费,结帐克扣压低工资等非法手段,一年仅侵占民工工资福利一项竟达四五百万元,触目惊心,不敢想象。而这些老板如此聚敛财富,到处挥金如土,横行霸道却无一人因此获罪判邢岂能不肆无忌惮。

二、科学有序地规范劳务市场管理秩序

目前劳务时常秩序混乱,监管失控,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放任自流,危害社会。职介应由劳动部门统一管理。以规范劳务市场秩序纳入科学有序监督管理体系。

三、管理责任到人,严重失职监管不力

劳务监管要责任到人,分片负责,对处理不当引起集体上访,闹事酿成流血时间的,应对当地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记过、撤职、开除等相应的处罚,以避免因管理失职,不力造成危害社会。

四、建立健全民工权益监督保障体系

劳务监察部门要经常对民工工资、福利发放,三险的交纳进行坚持督促形成工作制度。这样就形成工会协作,劳动监督,政府法律作后盾的一体的社会保障民工权益体系。

五、民工侵权纠纷法院应该先受理后收费

民工遭遇侵权后,大都因手续不全,交不起各种费用被执法部门拒绝受理,这导致民工铤而走险,用非正常手段解决,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在人多岗少九月严峻特殊国庆下,对交不起诉讼费的,应先受理,判决执行后扣除。

切实保护民工的切身利益,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通过这次调查,作为土木的大学生,我更是感到了一种责任感。我要趁着大学阶段在学习和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作一名合格的为民工照相的工程师。

黄山学院 张伟

xx年2月20日

第二篇: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调查报告

近年来,农民工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作为一名土木工程系的大学生,我对这个问题一直都很关注。正好借着这次在寒假往返的列车上近100个小时的时间里,接触了很多民工,在与他们的谈话中,我进一步了解到他们的不易与艰辛!

调查地点:寒假往返的列车上

调查时间:寒假期间

调查方法:访谈(与近20个民工的谈话,聊天中对民工生活有了大体的了解)

在文中我将对如下两个问题进行阐述并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许多民工一年的辛苦钱打了水漂,家里的生活没了着落。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攻打的民工劳动强度大,劳动和生活条件差。而建筑工程又流动性比较大,有关部门管理相对困难,许多民工工资被拖欠和克扣。这个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拖欠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广大农民工对建筑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没有他们的付出,取得今天的建设成果是不可想象的,我想,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管什么原因都不应该,尤其是一些包工头恶意拖欠,行为特别恶劣,令人气愤。

是什么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事件屡见不鲜呢?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建筑市 ……此处隐藏13486个字……泛关注,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拖欠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极其恶劣的行。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建筑市场不规范。有的建筑队为了揽工程垫姿施工;而垫姿款也有可能是贷款来的,一旦发生资金短缺,很容易拖欠劳动者工资,损害民工权益。有的工程层层转包,加上监管不利,很容易发生“包工头“卷款逃逸,让辛辛苦苦一年的民工们血本无归。

二 工作时间过长

国家有文件明确规定职工每日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而据我们在当地考察了解,该村企业知法犯法,无限制地延长农民工的劳动时间的现象普遍存在。

这从另一方面体现了企业经营者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漠视,对农民工人身的歧视。企业通过延长农民工的劳动时间来增加产量,以获取高额利润。每天10小时以上的工作时间,繁重而乏味的工作,对于他们来说不仅是肉体上的折磨,更是精神上的摧残。当地农民工反映这是他们发生工伤事故的一大诱因。

值得我们反思的是,企业经营者这种完全不顾农民工死活的做法,当地政府却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

三 工伤保险与权益保障的缺失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职工在上岗前,企业必须为职工买工伤保险,该村的情况却不容乐观。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该村绝大部分人是从事建筑类等体力劳动,生命安全随时面临着挑战,工伤保险是他们唯一的保障。然而值得我们质疑的是,在这些企业的不规范操作下,其职工一旦遇到工伤事故,他们的医疗费又该如何解决呢?

对此,我们作了进一步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46.18%的农民工回答“自付医疗费”,有18.70%农民工回答“轻伤自己付,一旦是重伤,企业承担一部分”。对于这些拿农民工生

命开玩笑的企业,其工伤的轻重的判断又存在着不合理,因此而引起许多矛盾,这是影响我国国内稳定的一大毒瘤。在劳动合同方面,该村农民工在进城务工时仅有26%人与用工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几乎有3/4的农民工没有与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b农民工劳动权益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 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1、社会原因。农民工是我国由传统农业国向现代化工业国转变过渡时期的一个特殊现象。一方面,传统农业积聚了大量的社会生产力,现代农业又排斥大量的农村劳动力,造成农村劳动力严重剩余;另一方面,现代工业的发展需要大批劳动力,导使农业劳动力逐渐参与到现代工业中。在这种转变中,我国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使农民工权益保护比较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①农民文化素质相对比较低,传统观念强,现代法制观念淡薄。“中国的基层社会,尤其是乡村社会,至今基本上仍上一个熟人社会。人们长期在一个地方或者同一个单位生活,形成了各种相互牵连,相互依存的社会关系。人们不愿意为了一般的权利纠纷而严格依法处理,伤及这种社会关系,倒是愿意放弃一些权利,赢得一些情理,以改善同周围的社会关系。”农民工的这种传统意识和较低的文化素质,使适应工业社会需要的现代法治观念极难为他们所接受。这样,走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农民工既不能以传统方式保护好自身利益,也不能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③农民工的无组织性,且整体文化水平偏低,基本没有正规的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性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微乎其微,就业渠道狭窄,在劳动力竞争市场上缺乏竞争力。

“。

3、政策原因

①社会保障政策的不完备

尽管国家为了保护劳动,通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了企业的行为,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但是,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就不能平等地享受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是城市职工,就不能平等地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待遇。正是这些结构性的制度安排,使农民工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而成为边缘群体,也正是这种边缘性的社会地位使其难以享受社会保障权益。农民工的工资没有保障、安全工作条件没有保障、疾病工伤治疗没有保障、福利没有保障、养老没有保障、子女的教育没有保障。对广大的农民工而言,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存在巨大的漏洞,这些漏洞使得少数不法企业肆无忌惮地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②力不从心的法律援助政策

调查数据表明,大约每四个农民工中就有一个拿不到工资,或者被拖欠,问题确实异常严重。可能人们会觉得奇怪,为什么被克扣工资的农民工不运用法律手段告雇主,而宁愿采取个人报复、私了的方式呢?这显然与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不懂法有关系。但是当农民工的利益受到侵犯时,我们的管理部门也负有一定责任。对比城市管理人员对农民工罚款的“主动性”,我们就可以明显地意识到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和国家法规政策的缺位。

六、结论与建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劳动力市场化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速度不断提高。与此相反,传统管理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仍阻碍着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从同为一个国家的公民来看,对农民工的差别对待是于法不容的,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持续地发展。因此,从制度上消除不合理的障碍,切实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既是广大农民工的迫切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 维护农民基本权益的建议

一是要提高对维护农民工基本权益的认识。维护农民工基本权益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研究农民工问题,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工基本权益的工作,实现农民工体面劳动。

二是制定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对农民工这支主力军来说,存在着缺陷和不适应,应采取积极措施,优先考虑农民工目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三是在组织进行各种技能技术培训的同时应当重视对农民工的法律常识培训。通过法律援助公众教育和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等创新方法使农民工知晓劳动者所享有的基本权利。组织农民工参与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努力提高农民工素质。

四是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利益。加大工资协商力度、提高农民工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的能力,建立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制度、工会代表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以及农民工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实现企业经济与农民工工资的同步增长。

五是要推动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必须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动员社会各界和各个方面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健全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形成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合力。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下)

实践作业

报告名称:

年级专业:

学生姓名:

学号:

评阅教师:任课教师姓名

提交时间:(学期)2014—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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