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居民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总结
按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进一步加强全省居民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接到通知后,校长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会议决定,由安全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各部门要积极配合。
二、积极检查,消除隐患。
1.在期初校外住宿生统计的基础上,校长带领安全办、总务处、政教处的相关人员,到校外住宿生居住的出租屋进行走访,了解出租屋的安全情况,并与出租屋的房主进行沟通,要求其必须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和人身安全。
2.学校安全办、政教处到校园周边的食杂店、文化用品店、小吃部等经营场所进行了走访,了解并查看这些商户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并对他们进行了消防安全的宣传。同时也要求这些商户在经营活动中一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在确保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同时,不能向学生销售三无食品,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音像制品、管制刀具极易其他带有危险性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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