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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采购合同样本

时间:2024-06-01 22:23:27
服务器采购合同样本[本文共4877字]

服务器采购合同样本

服务器采购合同样本1

甲方:临邑县中医院

乙方:山东时空信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临邑县中医院

签订时间:20xx年12月

甲方:临邑县中医院

乙方:山东时空信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临邑县中医院(以下简称甲方)所需临邑县中医院信息中心机房服务器采购项目 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经综合评定,山东时空信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为中标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 合同标的价款、规格、数量:

本合同总价格为¥ 22700元 ,大写: 贰万贰仟柒佰 元整。(具体规格、数量等详见附件)

二、 质量及技术要求及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以符合货物说明书的相关说明为准。

2、产品包装:

(1)有原厂商包装的,按原厂商标准;

(2)没有原厂商包装的,按乙方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三、 交货条件

1、交货时间:全部货物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成。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免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发货前由甲方另行通知)。

3、付款方式: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产品到货验收

产品到货验收为现场验收,乙方提供现场验收的报告单,验收单经双方签字后,视为验收合格。

1、 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性能、规格和数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进口产品还应提供相关海关手续证明、产地证明等。

2、 乙方必须提供适合长途运输的包装,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货物的损伤,如发生损伤,由乙方负责及时无偿更换。

3、 设备运抵安装现场之后,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对设备开箱检验,甲乙双方均派代表参加,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设备、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出具到货验收报告。

4、 甲乙双方的代表根据合同定货清单和厂家的装箱单,对所供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核对,如发现设备损坏或与合同不符之处,乙方必须无偿及时更换,并填写相关的记录,由此导致的设备安装调试时间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包括材料、零部件)的货物。有关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具有中国海关商检合格证明。

6、 乙方再次承诺对甲方标书完全认同,对标书中各项条款无异议。

四、 工程施工及验收

1、 施工前乙方应对安装地点进行详细现场勘察,以保证该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2、 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由乙方负责,乙方要在现场施工前提供实施工程技术人员的资历,由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安装、调试工作,工程实施期间未经需方认可,不得随意更换技术人员。

3、 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按照软硬件安装规范进行,所需的仪器和工具均由乙方提供。

4、 乙方按照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和方法进行调试,并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结束后,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甲方。

5、 设备安装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损坏(开箱检验未能发现硬件损坏或单板、系统测试时发现的损坏)或与合同不符之处,乙方须进行及时补发或无偿更换,并填写相关的记录。

6、 设备安装调试时限为3个日历日,系统具备初验试运行的条件。

7、 系统验收:

1)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安装、调试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指标后,进行验收测试。由双方共同确定验收测试规范,作为验收测试的依据;

2)当验收测试表明设备的性能参数符合验收规范的要求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3)任何设备发生故障或系统某一项指标不能满足技术协议的要求时,允许乙方修复或调整到指标要求;

4)如果任何设备的测试表明未达到合同保证值,并且乙方在最初故障之日起7日内,没有改善设备使之满足保证指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 系统终验:

甲乙双方在确认以下工作进行完毕后,再进行最终验收,由双方共同确定验收测试规范,作为验收测试的依据。当测试表明设备的性能参数符合最终验收规范的要求后,由甲乙共同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1)工程已经完成,且能合理实现合同约定的全部功能;

2)合同所规定的测试均已进行并通过,遗留问题全部解决;

3)试运行期圆满结束,设备运行完全正常;

4)项目验收资料整理完毕;

5)甲方已获得项目的所有资料;

6)返修部件、备件齐全完好,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数量差错。

五、 培训及售后服务

1、在设备安装调试前及安装调试中,由乙方负责组织设备原厂家技术人员对甲方技术人员在安装现场进行操作、维护等技术培训。免费对甲方人员不限人数、不限地点进行相关技术培训,保证甲方人员能够熟练操作设备。

2、设备在质保期间乙方免费维修,超过质保期的乙方只收取设备配件的成本费。

3、当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服务时,乙方技术人员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提供7*24小时服务。

4、所有设备原厂上门保修3年,保修期内因非需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每年四次系统巡检,提供终生技术支持。

5、所有设备的自身系统、管理软件3年保修期内免费升级。

六、 安装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为该次项目实施的总协调方,负责协调乙方技术人员与施工现场其它人员之间的关系。

2、 甲方授权乙方为所中标设备的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质量及技术负责方。

3、 甲方负责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收到甲方通知2日内,技术人员以及货物要到达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按甲方要求开始施工。

2、 乙方安装、调试人员应具有规定的资质,若乙方安装、调试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安装、调试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 乙方技术人员在工程施工时,发生乙方所供设备的质量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技术人员在工现场施工中,应遵守施工现场管理方安全等相关管理规定,由于乙方人员违反以上规定引起的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技术人员在安装期间应根据系统环境无条件配合其他系统集成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若乙方安装、调试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6、 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完全按国家有关施工标准、安全标准等规范化要求施行。

7、 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建设过程中应注意项目安全及自身安全,如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由乙方负全责。

七、违约责任

1、 经检验后,若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产地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包括换货),由此产生的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对于在安装过程中未能发现,而后期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供方以旧充新设备、配件、材料,除由乙方免费更换为全新,并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外,扣除其余所有未付款项。

3、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乙方可不负违约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日内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主管部门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乙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故延续超过4周时,甲方有权撤销合同,并且乙方应将甲方已付的合同款在甲方撤销合同两周内退还甲方,否则按日加收万分之十的滞纳金。

4、 除上述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甲方应同意在乙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额度按每延迟七天对乙方处以合同总额的0.5%的罚款,不足七天时以七天计算,罚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如乙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4周时,甲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乙方应在合同撤销两周内按上述规定向甲方支付罚款及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合同款和当时银行规定的利息

八、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共有1个附件,该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安装过程中,经双方签字认可的有关书面材料等,双方共同签署的其他有关文本也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

十、本合同自双方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器采购合同样本2

需 方:金湖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以下称 甲方)

供 方:淮安慧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以下购销协议。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乙方须在 20xx 年 10 月 10 日前(含当日)免费将本合同订购之设备送至甲方校园,并负责安装完毕。

每延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三、相关责任

1、 乙方须保证甲方所购买设备为原厂全新产品,并符合甲方对配置的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设备。乙方免费安装、调试完好并承担如下服务:

a、提供符合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正式全额发票。

b、甲方所购产品均按原厂所制定标准维修服务。

c-1、在设备免费质保期满后,乙方对甲方所购设备提供终身免费维修服务,只收更换部件成本费,免收服务费。

c-2、本合同“免费质保”均指甲方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因素”造成乙方所提供设备损坏的前提下。

质保时间以甲方的验收合格时间开始计算。

2、在乙方根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对乙方所供设备进行验收。全部验收完全合格后,甲方应在10个自然日内将全部货款的95%付与乙方,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0.5%作为违约金。余款在甲方收到货物起一年内,无重大质量问题后即一次性付清,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的0.5%作为违约金。

四、验收标准

1、设备应根据本合同及其投标文件及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2、如乙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设备,应按照甲方本次设备招标文件中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此设备货款双倍的赔偿金。同时甲方有权向国家执法机关通报此情况,并保留进一步追诉的权力。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发生合同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金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乙方:淮安慧创商贸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0517--83948490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服务器采购合同样本3

买方: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中铁信息计算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采购乙方 HP DL380G7 服务器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约定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质量保证

1.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货物应当符合甲方的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参数)。

1.2货物质量保证期应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

1.3货物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 安装

2.1乙方进行安装应当符合甲方的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参数)。

2.2乙方提供安装图纸,由甲方签字确认。如有变更,需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三条 验收

3.1货物验收:货物到达后,乙方会同甲方对货物的数量、包装和完好状态进行清点和查验,甲方在数量符合合同约定和包装完好的情况下,签字确认收到货物。货物未实施安装前,乙方承担保管责任。

3.2安装验收:安装结束,由乙方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进行验收,并向甲方出具安装检验报告和货物合格证书。

3.3安装调试结束后,甲乙双方依照约定的货物质量标准和安装验收标准进行最后验收,验收结果由甲方签字认可。

第四条 合同履行

4.1合同金额:人民币

4.2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3履行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号-18号: 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指定位置。

4.4履行费用: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4.5付款方式:

4.5.1合同签订后预付20%货款,安装结束经甲方验证合格后, 甲方在取得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汇的形式支付剩余货款。

4.5.2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

第五条 保修及售后服务

5.15.2 乙方在接到甲方报故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回应。

5.3 如需现场检查和维修,乙方应当在小时内到达,并在小时内解决一般问题。

5.4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进行维修只按零部件成本价收费。

5.5 乙方进行保养和维修应当存有记录,并经甲方签字认可。甲方以经过其签字认可的记录进行费用结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未能按期交货或者未能按期安装调试,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如果乙方迟延交付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乙方仍要缴纳上述违约金。乙方承若

6.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第一条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另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造成的甲方损失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乙方需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乙方承诺此机型为原厂出厂标准配置,CPU保修序列号随主机修序列号,如乙方提供机型未达到上述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按假一赔十方案处理。

6.3 乙方未按4.5.2约定提供发票,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

6.4 乙方未按第五条约定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4.1 乙方未能在第五条约定时间内作出回应或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每迟延一小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1%的违约金。

6.4.2 乙方不能提供保养维修记录,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保养或维修费用。

6.4.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备提货款及设备尾款,甲方应当按应付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7.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7.2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8.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乙方:中铁信息计算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李兴实

地址:南京玄武区玄武大道699号-18号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120号

账号:08857020xx92146041 账号:43010117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开户行:工行小营分理处

税号:320xx2757330562 税号:320xx2742353614

联系电话:025-84069472

电话:025-85560000-1623 传真:025-84069479 传真:025-85479335

年 月 日 20xx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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