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企业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企业章程,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一、人事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企业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企业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企业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企业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企业劳动人事部负责企业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核录取、聘用、解聘、辞退等各项手续。
二、行政管理
为完善企业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更多精彩文章请关注好 范文网:Www.)效率,使企业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
岗离岗,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3、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爱护公物,精心维护和使用企业机器设备,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财物。
4、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5、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6、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7、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8、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劳动纪律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6、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
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四、奖励与惩罚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先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加薪、发资金四种。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加薪、发奖金三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企业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处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经常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2、擅离职守或串岗的,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3、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4、浪费企业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5、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6、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窗、锁门的;
7、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消塞消防通道的;
8、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9、工作时间打瞌睡的,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五、财务管理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1、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经理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企业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5、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6、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7、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8、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9、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
临武县方 ……此处隐藏4551个字……报销付款。
第十条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提高人事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人事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二条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三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公司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四条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五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
第六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出辞职报告。
第七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九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并由自己承担责任。
第十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考勤制度
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二条劳动人事部负责考勤统计,每月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按公司薪酬制度编制工资表,报财务部门审核。
第三条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旷工1-2天的每天扣发2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至5天的,
扣发半个月的工资,连续旷工6天至10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连续旷工11天至14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对旷工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五条连续旷工15天经上或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按规定予以除名等处分。
第六条上班时间禁止外出私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
安全生产制度
为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思想,认真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掌握操作方法。
第二条对新进公司的职工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条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闹、嬉笑,酒后严禁进入工作场地。
第四条进入工作场所,佩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裙子上岗。
第五条生产者必须了解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及其它材料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否则不准随便使用。
第六条电器设备与线路如发生故障,必须交由专业人员检查修
理,不允许私自拆装修理。
第七条要把工作场地的环境卫生搞好,工作完毕及时清理好现场方能离岗。
第八条禁止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技工带徒工作业时,应负责好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做好仓储管理,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进入库房。办公室人员下班后要关束好一切灯火。
第十条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猜赌偷盗,害群之马,立即驱逐。
贵州南建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0日
第五篇:小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一般来说,股份制公司(包含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有独资公司)应该是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之上的法人治理结构,它的组织与行为首先要受《公司法》的规范,其次在经营层面上要受到《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约束与规范,因此,凡公司必须制定《公司章程》,这是所有股份制公司的母法,其作用及意义相当于国家层面上的宪法,它的制订既有公司成立形式要件上的必要(比如工商注册登记),也有实质内容上的必要(如规范公司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和利益分配等重大问题),但是它无法涵括(也不宜过多涵括)企业管理中存在的所有问题,此时就需要在它的指导下另行制定一些企业内部的其他“子法”,对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比如针对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要制定《公司高级人员管理规章》,对实际经营者的总经理、中层人员及所有员工要制定《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在一个管理规范的股份制公司内,企业管理制度在公司所有员工面前都应是一视同仁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应当有例外的人或事,一个外聘而没有股份的总经理与一个从事门卫岗位的普通员工在公司管理制度方面是不应该有区别的。假设在公司上述几种层次面上的管理规范都得以认真落实,那么无论公司内部经营策略如何变动、各类人员如何调整,都是处于一个健康有序的动态管理模式下进行的,作为企业权力层的股东可以不必事无巨细事必躬亲,同时也可以防范个别股东过多干涉与插手具体经营性事务。 同样在一个规范的股份制公司内,当《公司章程》及《公司高级人员管理规章》(类似具体化的董事会和监事会规则)落实之后,就要立即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不少企业管理人员对如何制定企业管理制度的认识比较模糊,既有人认为它应该是个大杂烩,应将经营管理所有内容全部罗列进去,也有人认为它只是管理中下层员工的劳动纪律手册,只规定工作制度和奖惩制度,显然这两种认识都是片面和有害的,不利于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事实上,对于一个规模较小的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
内部规章制度》仅仅作为工作制度和奖惩制度甚至作为单纯劳动纪律约定就足够了,但是必须要注意与新的《劳动合同法》相衔接,《内部规章制度》没有的内容,就要在《劳动合同》中予以体现,做到有的放矢提前防范;而对于一个规范的股份制公司,由于其经营管理内容极为庞杂,其内部的各种规定、规程、通知和岗位制度层出不穷且不断调整变化,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制定一个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呢与以上范文相关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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