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文工作。负责发文审批单的填写,文件的排版、缮印、盖印、分发、登记工作;
2、收文工作。负责文件的签收、登记、审查、分发、传阅、承办及后续处理工作;
3、接听、受理管委会对外联络电话;
4、管委会传真的接收及处理工作;
5、管委会有关会议、政务活动的通知工作;
6、管委会、办公室印章的管理及使用工作;
7、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保密法》,遵守《长春高新区保密工作制度》,谨防泄密,妥善保管秘级文件,完成上级布置的保密任务;
8、管委会会议室预订工作;
9、管委会大事记的记录、整理;将在工作中形成和使用的反映管委会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包括照片、图表、录音带录像带等)做好整理和归档。
10、介绍信的管理工作。各部门和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须经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同意后,说明理由即可到管委会办公室开据。
11、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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