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程项目信息提供协议书
诗酒兴邦
工程项目信息费协议书
信息提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信息接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诗酒兴邦项目建筑工程木工施工工程信息保证发包给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信息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信息概况
1、工程名称:诗酒兴邦
2、工程地点:沱牌镇实验小学背后1、3、4号楼
二、工程信息提供双方权利约定
1、诗酒兴邦,完工后按接触面每平方0.5元支付信息费。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二篇:工程项目信息提供协议书
巴中新城
编号: 2014——336-2
巴 中 市 新 城
提 供 项 目 信 息
协
议
书
信息提供方(甲方):
信息接受方(乙方):
2014年月
第 1 页 共 5 页
目录
一、工程信息概况????????????????????3
二、工程信息提供承包范围????.???????????3
三、工程信息提供承包合同总价??.???????????3
四、工程信息提供双方权利约定??.???????????3
五、报酬支付及时间???????????????????4
六、违约处理??????????????????????4
七、商业保密 ?????????????????????4
八、不可抗力 ?????????????????????4
工程项目信息费协议书
信息提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信息接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巴中市新城项目建筑工程土建施工工程信息保证发包
给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
上,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
工信息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信息概况
1、工程名称:“巴中新城”;
2、工程地点:四川省巴中市新城区;
二、工程信息提供承包范围
建设方向乙方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市政管网、道路、园林绿化、护坡挡墙工程(暂定,具体待施工图出来后按
标段划分确认)。
三、工程信息提供承包合同总价及起止时间
该施工合同暂定总价为15000万元整,大写壹亿伍仟万元
整。该协议生效日期为施工总承包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止。
四、工程信息提供双方权利约定
1、巴中新城项目,甲方必须在_________个月内(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信息(包
括业主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联系方式、土石方、市政管网、
道路、园林绿化等详细资料及电站相关的政府批文等)。否则由此造
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甲方
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2、甲方有义务在乙方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处理该项
目事情。
五、报酬支付及时间
1、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签定合作成功后,乙方向甲方支付
项施工总合同费的______%的__% 作为第一笔项目信息费或合作
代理费支付。
2、在垫支工程到达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条件时、建设方支
付第一笔工程款时,乙方向甲方支付项施工总合同费的______%的_
__% 作为第二笔项目信息费或合作代理费支付。
3、在工程路基主体完成时、建设方支付该工程款时,乙方
向甲方支付项施工总合同费的______%的___% 作为第三笔项目信
息费或合作代理费支付。
4、在工程路面完成时、建设方支付该工程款时,乙方向甲
方支付项施工总合同费的______%的___% 作为第四笔项目信息费
或合作代理费支付。
六、违约处理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有关条款的约定履行其相应义务皆应
视为已构成违约行为。如违约方未能于自收到另一方指明其违约行为
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主动予以有效纠正,则应当依据本协议或法律
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商业保密
协议双方应严格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
供的资料、信息提供给与项目无关的第三方,不得因疏忽大意而泄露
秘密(包括自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后的十年内)。所谓商业机密,包
括双方的项目价格信息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项目信息。双
方应同时要求其相关雇员也负有同样的保密义务,否则违约一方应赔
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协议签署后出现的双方所不能控制的、
不可预见或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致使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地履行
本协议的事件,诸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爆炸、战争。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其一切努力将这种不可抗力
的后果减到最小,并迅速通知另一方此等不可抗力并提供证据
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双方签字生效(以下无正文)
信息提供方(甲方):(公章)信息接受方(乙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账号:账号:
2014年月日2014年月日
第三篇:提供项目信息协议
信息提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自然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此处隐藏3342个字……后仍然有效。
第六条授权范围
6. 1乙方向甲方提供试运行软件产品及相关服务明细表
软件产品(software)
项目名称 说明
装备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技术服务(service)
系统功能设计开发 根据甲方需求,进行系统功能的设计开发。
软件产品实施 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软件产品的安装实施工作
使用培训 对甲方人员进行软件系统的相关操作使用培训
运行辅导 在合作期间安排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运行辅导工作
6.3. 费用及支付方式
6.3.1.合作费用
6.3.1.1根据双方友好协商,本软件产品合作开发费用共计人民币贰拾壹万圆整(¥210000.00)。
6.3.2.支付方式
6.3.2.1.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信汇、电汇等银行托收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6.3.2.2.双方签定合同5 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帐户支付合作项目费用金额30% ,即人民币陆万叁仟圆整(¥63000.00元)。
6.3.2.3.在乙方为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软件产品安装、调试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帐户支付合作项目费用金额50% ,即人民币壹拾万伍仟圆整(¥105000.00元)。
6.3.2.4. 在乙方为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软件产品安装、调试后60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帐户支付合作项目费用金额20% ,即人民币肆万贰仟圆整(¥42014.00元)。
第七条技术指标
7.1.软件产品支持sql server 7.0及以上版本的数据库。
7.2.服务器操作系统支持microsoft windows2014,nt4.0。
7.3系统功能应实现功能参见附件1——《海军某部装备修理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方案》
第八条实施计划
项目名称 备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定制需求调研及功能设计需求调研分析
定制功能设计?
系统功能开发?功能开发
软件产品安装
系统安装?与实施
? 系统培训
运行技术支持与辅导?运行辅导
优化业务设置与管理规范?
第九条服务与技术支持
9.1.人员培训
9.1.1培训时间为8天。
9.1.2培训教材由乙方准备提供。
9.1.3.培训日期及地点由甲方和乙方协商指定。
9.1.4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操作员 管理人员 系统管理员 课时
系统设置√ √ 8
基础设置√ √ 8
操作培训 √ √24
软件产品维护及安装√ 8
操作辅导 √ √ √ 24
9.2.系统实施
9.2.1.软件安装:指应用软件交付甲方后,软件的安装、调试及系统环境的设置等。
9.2.2.应用系统设置:协助甲方人员进行基础数据、业务规则的设置。
9.2.3.初始数据设置:协助并规范甲方人员进行初始数据录入工作。
9.3系统维护
9.3.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为保证本系统正常运行的现场系统维护项目包括:
------应用软件在运行中的故障带来的排错工作。
------应用软件与网络环境、主机及其它外设适配带来的调整工作。
------应用软件与系统软件适配带来的调整工作。
------甲方非正常操作带来的系统及数据的修复工作。
9.3.2.对于本系统与甲方或其他集成商在本项目中的开发的其它系统适配所带来的维护工作,由甲乙双方协调完成。
9.4.技术支持
9.4.1合作期间乙方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技术支持:
-----乙方相关工作人员的现场技术服务支持。
-----热线电话、传真、信函答询
-----乙方在internet站点的www、mail、ftp等服务,提供软件下载、热线响应等先进的网络支持。
9.4.2除由于9.3.2原因造成的软件技术问题,乙方保证的现场响应时间为技术服务人员1个工作日内,系统故障排除及系统恢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9.5.有关费用
9.5.1合作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及培训等服务项目不另行收取费用。
第十条保密原则
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协议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任何一方泄露,相关方有权追究泄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国家法律制度。
第十二条争议与仲裁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歧义,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的内容按我国有关规定条款执行。
13.2.不可抗力对协议双方均适用。在协议生效后,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甲乙双方方可解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任何一方未遵守本协议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协议变更、补充及终止
15.1.本协议为最终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止。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北京联达动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23号立恒名苑2号楼1805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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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日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10-63360060
传真:传真:010-63363270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万寿路支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13820148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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