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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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县公管局关于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党组及班子扩大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反馈意见与要求,刀刃向内,深入剖析,认真研究,拿出方案,及时整改。2个多月以来,通过问题梳理、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查漏洞、补短板,逐项落实,目前整改工作已基本到位,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必要性,把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上来。局党组在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对照我局工作实际,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了整改动员。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组书记、局长马占军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整改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9项28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8个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党组除按《整改方案》的规定时间整改以外,还对相关整改责任人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印发了《县委巡察组巡察我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县公管局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评办法》、《县公管局投诉案件审查暂行办法》,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了《县公管局质疑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县公管局班子成员开评标现场巡查值日制度》、《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等。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1、党组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
(1)整改重点:树立“四个意识”不牢固,大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县公管局现有领导班子成员四人,其中包括主要责任人在内的三个班子成员的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和业务工作没有完全融为一体,有的班子成员只研究自身分管的业务工作,不问或不了解其他的业务工作,班子的合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从局党组成员做起,强化学习,增进团结,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加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局机关重要工作及人事安排全部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局班子成员四人,三个新调进班子成员人事关系已转入二人,还有主要领导一人因单位性质问题尚未转入,之后将进一步进行协调。由于我局是业务性很强的单位,局党组建立了《县公管局重大业务事项集体审查制度》和各科室联席会议机制,增强了班子成员对不分管工作的责任意识、全局意识,让业务工作贯穿于党组工作的始终,充分发挥了班子的合力作用。
(3)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2、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不到位。
(1)整改重点:政治纪律与规矩意识淡薄,管党治党思路不清,工作不聚焦,措施不过硬。发现公管局个别人上班不正常,如:县公管局原副局长宋林(按县委常委会2015年4月2日61号会议纪要决定,不再担任县公管局副局长职务,另行调整工作岗位),未正常上班,该同志工资及年终绩效考核工资仍正常发放,工作纪律落实不到位。
(2)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纪律进行了梳理和细化,把日常上班考勤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进一步明晰了个人的工作必须在党组的领导下,明确了分工与合作的关系。从强化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入手,切实加强党性修养。重新修订了《县公管局工作制度》和考勤签到表,宋林同志不正常上班的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现已正常上班。
(3)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3、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
(1)整改重点:公管局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停留在学习宣传和传达部署上,在贯彻执行上,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如:中央和省市明确要求取消的收费项目,公管局仍然违规收取,违规收到县教育局、县滨湖新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县房管局等单位公租房建设项目技术服务费3.596万元;县财政多次要求清理单位违规账户,但公管局仍未执行,如:原住建委所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根据凤编字〔2012〕1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撤销“凤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其全部职能并入县公管局的要求,划转至县公管局二级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账户未按财政有关文件规定及时进行清理,造成账户资金长期脱离财政监管;公管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违规在协会中担任领导职务清理不彻底,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主任岳岱从2014年至2017年3月担任“凤台县招投标协会”会长。
(2)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公管局在落实方针政策方面不折不扣,针对具体事项,责任到人,明确办理时限,落实政策不走样。关于原收取县房管局等单位技术服务费3.596万元的问题,目前正在与房管局等单位积极对接,确保5月底退还到位。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已经于2012年9月撤销,其相应职能已并入公管局。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独立法人企业单位,不是行政事业单位性质,该企业的经营行为已与公管局完全剥离,目前正按照企业的管理办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账户设立接受市场监督、税务、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的监管。针对反馈的问题,我局就该企业与公管局过去的有关问题及时整理,列出议题准备向县政府汇报,研究后实施,争取在2018年底完成该问题整改。关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岳岱在招投标协会兼职的问题,县招协于2013年6月成立,由于组建初期人员、地点紧张,协会经过选举,岳岱兼任协会会长,办公地点在招标局。后根据民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县招协遂按照民间协会组织换届选举的程序于2017年3月进行了换届选举,岳岱即时辞去了凤台县招投标协会会长职务,目前该组织正按照民间组织的相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与管理,与县公管局完全脱离了隶属关系。
(3)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建立长效(2019年底前)。
(二)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4、党员的思想教育不到位。
(1)整改重点:党的组织活动淡化,组织生活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没有得到认真贯彻 ……此处隐藏3672个字……》,从党组成员做起,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
(3)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4、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导不到位。
(1)整改重点:抓党风廉政建设浮在面上,上紧下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事事有着落的“责任链条”不健全。责任分解、量化到个人的责任机制落实不到位,存在责任盲区和监管死角。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措施不力。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部分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缺失。
(2)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提高认识,增强自觉,建立健全了《县公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事事有着落,对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点防控有责任分解、有量化指标、有督促检查、有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3)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5、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1)整改重点:公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无文件依据,个别信访件仅附县公管局自身出具的情况说明,一说了之,深挖细查力度不够。2017年县公管共收到投诉5件,仅局法规科参与调查,局纪检组对调查过程未开展有效监督。局纪检组发挥“探头”作用,聚力履行监督专责仍需进一步加强。
(2)整改措施:局党组已明确一名党组成员与派驻纪检组对接,局重大事项邀请纪检组参与研究。对局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行文明确;加强案件调查力度,在投诉处理过程中,除确保2名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重要投诉案件处理情况,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汇报,加强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
(3)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6、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常抓不懈的力度不够。
(1)整改重点:主要体现在:三公经费支出账实不符;超范围、超标准接待时有发生,“小四风”问题尚未根除;培训等差旅费报销支出不规范,未履行出差审批制度。
(2)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一是严格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认真执行财务制度,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严肃预算审批管理,不该在中心报销票据的坚决不在中心报销;二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接待,根除“小四风”现象,做到不该陪客的不陪、超标准的不办;三是进一步规范培训等差旅费报销支出,严格履行出差审批制度,控制支出范围,做到按上级要求参加培训,使用规范票据报销,不该在中心报销的坚决不在中心报销。
(3)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到位
17、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不落实。
(1)整改重点:未见公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反腐倡廉学习教育计划”等相关文件。
(2)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补缺补差,迎头赶上。制定完善了《县公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县公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县公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县公管局反腐倡廉学习教育计划》等,为认真履行好、落实好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此外,还要定期邀请派驻纪检组主要领导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工作进行指导,强调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对各个风险点进行排查,严格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8、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整改重点:财务人员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缺失。主要体现在:购置大额固定资产未履行招标审批手续;入账发票不符合财务有关规定,部分票据无清单、未履行单位领导人签批手续;入账发票不符合财务有关规定,部分票据无清单、未履行单位领导人签批手续;报销出差交通费,出租车车票连带存根联整本作为报销支出单位入账,很不严谨,且无出差审批手续;报销就餐招待费用仅附发票和菜单,未做到“五单合一”;支付款项时未附发票、收款收据等收款凭证;超标准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发票收款人与清单出具人不符。
(2)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切实履行财务制度和招标采购相关规定,购置超过限额标准的固定资产严格履行招标审批手续,严防“灯下黑”现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财务有关规定,需附清单的票据必须附清单说明,所有票据必须按规定履行单位领导人签批手续,否则,使用未有领导签批的票据入账视为财务人员贪污公款,一经发现除全额追缴外,严肃处理,数额较大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对因公出差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对票据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入账;四是严格控制和管理招待费用,对费用报销做到“五单合一”,相关手续不完善的一律不予报销;五是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票据处理流程,支付款项时该附发票、收款收据等收款凭证的必须附相关凭证,否则追究财务人员责任;六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对超过现金支付标准的,必须使用非现金方式支付;七是严格款项支付手续,认真核对发票收款人与清单出具人是否相符,否则不得支付。
(3)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9、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
(1)整改重点: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账户资金未进行明细核算,造成投标保证金的收退业务缺乏有效监督。
(2)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根据反馈的问题,局党组结合投标保证金管理特点和银行分布研究决定,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切实加强投标保证金监管,制定了《县公管局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做到每个账户分银行建立健全明细分类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定期与银行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定期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3)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把反馈的问题作为一面镜子,深刻剖析根源,做到标本兼治,举一反三,针对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具体做法进行总结、研究、完善、提高,积极健全完善制度,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确保清零见底。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决履行好主体责任。通过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
(三)以巡察整改为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我局将通过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自加压力、攻坚克难,为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建设美好凤台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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